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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

来源:统战部|发布时间:2020-07-14

(2020年7月14日党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加强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统战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统战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三条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教育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权责明确,常抓不懈。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统战部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统战年度工作计划,同统战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督促检查。

第五条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兼任统战部党支部书记,对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部长分管纪检工作。

第六条  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部门领导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即对本岗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第三章   实 施

第七条  部领导负责落实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执行党风廉政的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安排本部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第八条  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第九条  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在工作中强化履行“一岗双责”,规范权力运行,对照防控清单和整改清单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和突出问题的整改,全力落实“两个责任”。

第四章   监 督

第十条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开展警示教育,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第十一条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部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民主测评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每周工作例会制度、重要工作讨论制度,降低廉政风险。

第十二条  强化监督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坚持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有机纳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中。主动接受内部及外部监督,做到廉洁从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将党风廉政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按照《兰州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统战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兰州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统战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全面落实下列责任。

1.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组织领导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各项工作中。

2.坚决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切实做好本部门教育监督责任。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4.切实担负起职责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6、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

7、认真担负起正风肃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七条意见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8、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

9、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了解和掌握统战人士的意见和评价,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0、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率先垂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1、班子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勤政务实的表率。

12、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13要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督促部门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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