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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系统办公室安全责任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兰大统战部|发布时间:2018-11-23

为确保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办公室安全,制定本规定。

1、本部门、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应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办公室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个员工对自己所使用的办公室安全负主体责任。

3、要树立安全保密意识,凡涉密文件、档案资料及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交由专人管理。

4、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学校配备的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品。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及个人贵重物品。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注意空调的安全使用,严禁空调无人运转。每天下班最后离开者要认真检查门、窗、电等

6、要加强部门网页的管理、日常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必须切断电脑电源,严禁电脑长时间开机休眠。

7、办公桌与门的钥匙应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使用。

8、室内发生失窃案件或火灾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9、凡因个人粗心大意引发安全责任事故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兰州大学党委统战部财务管理规定

1、坚持计划原则,做到年初有财务预算,年底有财务决算。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执行预算。

2、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开支。

3、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本部门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4、坚持管理、审批、使用分离的原则。所有票据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科长)、审核人(部长)、三人共同签字后,方能报销;每笔经费支出必须附有明细清单。

5、办公用品的采购实行专人负责,统一购买、登记、管理和领用。对购回的物品逐一清点,做到钱物相符。

6、接待餐饮活动费用要与其它办公费用分开做账,单独报销。

7、财务人员要定期与校财务处核对账目,做到账目清晰。对所有开支要及时报销清账。

8、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定期向本部门人员公开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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