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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协助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工作制度

来源:兰大统战部|发布时间:2018-11-23

根据《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校党委发〔2005〕108号] 及《关于〈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校党委发〔2009〕52号]文件精神,统战部结合其工作职责,就进一步协助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在思想建设方面

1. 思想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核心。统战部要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思想建设的任务和内容,根据中央统战部、甘肃省委统战部的文件精神,有计划有组织的协助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会务等服务。

2.统战部要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各种培训、会议、考察等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一定的培训费、交通费等。

3.统战部要掌握各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成员队伍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凝聚人心。

二、在组织建设方面

4.统战部要根据各民主党派章程,积极协助党派做好换届工作。在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班子换届之前,学校党委统战部应就党派新班子的组成人选情况和换届实施方案与党派组织进行沟通、协商;待人选确定后由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向本党派上级组织部门报送换届人选及方案并组织换届工作;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后的名单、选举的结果应及时通报学校党委统战部并备案。如届中领导班子产生空缺,统战部要积极协助他们推荐合适人选,及时配齐领导班子。

5.统战部要积极协助民主党派有计划地稳步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按照发展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加强考察培训,及时掌握成员的各方面情况,建立起发展成员的培养教育制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新成员加强教育培训。

6.在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成员时,统战部要注意指导各党派按照组织发展原则和发展工作程序,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考察,要听取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对新发展的党员要报送统战部备案。

7.统战部要积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推荐等工作。特别是发展担任各级人大、政协职务者、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已安排为重点培养的无党派人员时,统战部要会同所在单位的中层中共党组织,积极协作民主党派组织了解其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共同协商形成考察意见。

三、在参政议政方面

8.统战部要积极协助校党委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工作、沟通情况、听取意见、达成共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层面的统一战线座谈会。在学校重要时期、重大事件时,及时召开工作通报会、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听取意见。

9.统战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党外人士参政议政进行引导帮助,积极协助他们开展社会调研,为他们外出考察调研提供一定的支持。

10.统战部每年要组织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四、在联谊交友方面

11.统战部要协助校党委和行政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根据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进行调整,协助校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联谊交友活动。

12.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校层面的统一战线大型联谊交友活动。要精心策划,打造品牌,

13.积极支持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联谊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与经费支持。

五、在日常管理与服务方面

14.统战部要积极协助管理好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

15.统战部每年要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要根据各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人数及工作开展情况下拨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保证民主党派与统战团体开展工作。

16.统战部每年从统战经费中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主要负责人报销一定的电话补贴,具体金额与报账方式根据每年工作实际情况与账务制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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